提供證據如下: 房產證,買賣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各種核對復印件兩份。 自建房帶上土地證原件,商品房無需提供土地證。 ① 買賣方夫妻雙方必須到場簽字、提手印,如固條件限制不能親自到場,可到當地公證處委托別人辦理,委托人帶身份證原件辦證。 ② 賣方因某原因離婚的要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蓋民政局章)。 ③ 賣方夫妻有一方持證的,要先辦理公證,帶上公證書。繼承人夫妻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到房管處辦理繼承手續,再辦理正常買賣手續。 ④ 無結婚證的,戶口所在地和民政辦公室開具證明。內容顯示出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日期,證明是合法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