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市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于引進人才和新就業大學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可上浮30%,上浮后雙職工繳存家庭最高可貸70萬元,單職工繳存家庭最高可貸55萬元。《通知》自2022年4月15日起執行。
《通知》調整了首套住房貸款額度計算倍數。繳存職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計算倍數由現行的10倍調整為15倍,具體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15。
《通知》中提及,湖州市還調整了綠色建筑貸款額度上浮比例。對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新建綠色建筑且為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可上浮,其中購買一星綠色建筑的最高上浮比例由5%提高至10%,購買二星和三星綠色建筑的最高上浮比例由10%提高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