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很多人抱怨買房難的時候,卻不知道想要退房更不容易。就實際情況而言,大多數購房者對退房相關知識了解得很少,經常不能夠維護自身權益。本文就商品房退房手續以及退房手續辦理流程兩個問題進行說明。
在這個開發商手段層出不窮的時代,退房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了。但是,什么樣的情況下才能退房,退房手續有哪些,退房手續辦理流程這些問題卻很少有人能答上來。商品房退房手續,說白點就是解除開發商和購房者之間的買賣合同。
談到商品房退房手續問題,先要了解一下允許退房的情況:
1、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三個月以上);2、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3、房屋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4、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5、約定期限內購房人未能拿到產權證;6、房子產權不清楚等情況。
商品房退房手續辦理流程
辦理退房手續時應該注意兩個重要問題:一是購房者要解除什么合同;二是解除這些合同的先后順序。
當購房者和開發商在退房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的時候,需要解除的合同有兩個:一是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二是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
辦理退房手續,首先購房者要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可以通過掛號信、傳真、電話等形式;其次,是在十五日內,開發商應該退還購房者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 后,開發商將全部房款退給購房者,并辦理相關還款手續。
買房不容易,退房更是難。了解好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于消費者來說可以更好維護自身權益。在辦理退房手續過程中,一定要盡可能將損失降到低,退房時保險手續千萬不能忘,還有就是退房好是在房產證下來之前進行,這樣會容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