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黃岡市住房公積金中心11月10日宣布,為認真落實湖北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通知》和黃岡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積極婚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黃政規〔2025〕2號)精神,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在惠民生、穩市場、促消費中的積極作用,更好地滿足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住房需求,11月17日起,我市將對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作進一步優化調整。
優化政策一是提高現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繳存職工購買新建商品房為現房的,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即:單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84萬元,雙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