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加名字。其中不動產加名字有兩種形式,其一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就是加完名字后房產證上的所有人,有一個算一個每人一份共同共有此房子。其二是按份共有,加完名字后,產權證上的所有人站此房產的份額具體是多少。也就是說他們占此房子的百分比是多少。
其中在辦理過程中一般需要雙方持身份證、結婚證、約定為雙方共有的財產約定書、房屋所有權證等資料,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領取雙方名下的不動產權證。
1、假如房屋還有貸款,并且已經辦理房屋他項權證的話,那么房屋就不能單獨辦理變更登記。
2、假如需要辦理有關登記,那么就應該取得抵押權人的同意,并且由抵押權人協助辦理相關登記。但是一般情況下,貸款銀行是不會同意的。
3、假如房屋是在夫妻結婚以后才購買的,那么在不動產權證上加名字的意義就不大,因為不管不動產證上登記的是誰的名字,房屋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4、房產證上加名字要注意自己親自到場辦理,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5、辦理加名手續的時候,原房屋產權人和需要加名的產權人兩方都要到場,并攜帶相關材料到登記中心填寫申請書即可。登記中心在核實所交信息無誤后會第一時間進行辦理。
6、全國范圍內已經全部實現了不動產統一登記。不動產權證書的頒布就意味著房產部門不會再單獨的頒發房產證書了,也就是說如果現在需要辦理加名手續的話,就要去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辦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