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廣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領域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項目責任單位對進場材料按GB 8624-2012等標準核查燃燒性能,安全網、防護棚面板等須達B1級及以上;住宅高度一旦超過80米,須征求同級消防救援機構意見,確保與云梯車、無人機等救援裝備能力匹配。對老舊小區,廣州同步推進“自主更新+消防前置”,通過架空騎樓、拓寬通道等方式打通救援路徑,并建立動態巡查、動火審批、經濟處罰等全鏈條管控。
一、提高政治站位,壓實安全責任鏈條
各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深刻認識當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確保我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規范材料使用,嚴禁使用淘汰工藝材料
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相關單位及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各相關責任主體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省、市工程建設有關規定,嚴禁使用國家及住建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生產安全的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各責任單位要對進場材料進行嚴格核查,確保材料性能符合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從源頭上消除隱患。對違規采用淘汰產品或不合格材料的行為,一經發現,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加強流程管控,嚴格履行各方職責
各房屋建筑工程項目要全面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嚴格動火作業審批,執行分級審批制度,嚴禁違規動火。二是嚴格材料進場驗收,確保各類材料性能等級達標,及時清理可燃物。三是人員加強履職,確保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執行到位。
四、強化宣傳教育,提升全員防火意識
各相關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廣泛宣傳建筑領域施工消防安全知識,要重點加強對電焊、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與警示教育,使其熟知崗位火災風險,掌握規范操作流程和應急處置措施。